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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專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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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警察通知書怎麼辦?一定要去嗎?

2026.07.02

前言

很多民眾在收到警察通知書時,第一時間都會感到緊張與不安,甚至擔心自己是不是「已經犯法了」。事實上,收到通知書並不代表一定有罪,而是警方需要進一步了解案件內容,因此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。

不過,許多人因不了解程序,常在警詢過程中做出不利自己的陳述。因此在收到通知後,建議先冷靜了解自身權益,再判斷後續應如何處理。

一、收到通知書代表什麼?

警方通知到案,通常可能是以被告、關係人或證人等身分通知。不同身分在法律上的權利與風險並不相同,因此收到通知書後,應先確認通知內容與到案身分。

尤其若是以「被告」身分到案,後續筆錄內容很可能影響案件方向,因此更需要謹慎面對,不建議在不了解案件狀況下貿然陳述。

二、做筆錄前需要注意什麼?

許多人認為「我沒做壞事,照實講就好」,但實務上,案件往往比想像中複雜。一句不完整或表達不清楚的話,都可能被誤解,甚至成為後續不利證據。

因此,做筆錄前建議先了解案件內容,不要情緒化回答,不確定的事情不要隨意猜測;若案件內容較複雜或涉及刑事責任,必要時可委請律師陪同,協助釐清程序與權益。

三、律師可以陪同警詢嗎?

可以。律師可於警詢過程中陪同當事人,協助確認程序是否合法,並保障當事人權益。律師也能協助當事人理解詢問重點,避免因緊張或不了解程序而做出不利陳述。

尤其涉及詐欺案件、毒品案件、傷害案件、網路犯罪或車手案件等情況時,更建議盡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,先了解案件風險與後續可能程序。

結語

收到警方通知時,不需要過度恐慌,但也不建議輕忽。及早了解案件狀況與自身權益,往往能避免後續更大的法律風險。

若對案件程序或通知內容有疑問,建議盡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確認到案身分、陳述方向與後續應對方式。